政府早前刊宪修订两项规例,规定所有的士必须安装行程记录系统(车Cam),以及必须容许乘客以电子系统支付车费。 立法会相关规例的小组委员会今日(11日)举行会议。 有议员关注行程记录系统的隐私问题,以及系统失灵时的处理安排。 运输及物流局指,系统录下的所有影像和数据,均经过编码处理,司机和车主并不能取得相关资料,又指如果系统失灵,授权供应商会通知司机及运输署。 运输署第四季起进行授权供应商工作 上月刊宪的《2025年道路交通(车辆构造及保养)(修订)规例》及《2025年道路交通(公共服务车辆)(修订)规例》,规定所有的士需在车头、车尾及车厢内,安装行程记录系统,能够录音录像,并须透过全球卫星导航系统,收集有关的士位置的数据,运输署亦将于第四季开始进行有关授权供应商的工作; 条例亦规定的士司机,必须接受电子方式缴付车费。 条例生效后不得额外安装拍摄乘客系统 劳联林振升关注在安装行程记录系统后,政府将如何保障市民私隐。 运输及物流局副秘书长叶海鹰强调,政府重视保障私隐,行程记录系统所有录下所有影像和数据,均经过编码处理,司机和车主并不能取得相关资料,又称会安排独立第三方进行私隐影响评估,以保障信息安全,呼吁大众放心。 叶海鹰亦提到当法例生效后,车主或司机不能再安装其他系统,拍摄乘客的影像和录音,不过可以装设不能录音的系统拍摄司机本人。 条例亦列明妨碍系统录音或录影需要负上刑责,工联会郭伟强指,车内的行程记录系统没有显示屏,的士司机难以知道拍摄角度是否准确。 运输署助理署长/管理及辅助客运冯惠筠表示,系统具自动侦测功能,若系统作不正常会有灯号显示,司机开车前可留意系统是否运作正常。 民建联陈恒镔问到,检查行程记录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的责任,是属于司机、授权供应商,抑或政府巡查人员。 叶海鹰指,授权供应商在协助的士安装系统后,仍有责任在后台监察系统是否正常,如有问题需要通知司机及运输署,又相信目前市面上的系统稳定可靠,具一定的成熟程度。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